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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中心医院2023年度环境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24-01-23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文件精神及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要求,现对湘潭市中心医院2023年度相关环境信息做出以下公开。

一、基础信息

1、单位名称:湘潭市中心医院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300445339701Y

3、法定代表人:袁海斌

4、单位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和平路120号(惠景院区)

湘潭市岳塘区钢城路(南院区)

湘潭市北二环路10号(公卫临床中心)

5、联系方式:0731-58214998

6、其他信息:湘潭市中心医院创建于1900年,是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编制床位惠景院区1800张,南院区500张,公卫临床中心80张。

二、排污信息

我院主要的污染物有医疗废水、医疗废物、其他危险废物。

1、医院废水通过院内污水处理站消毒处理后排入城市管网,惠景院区、南院区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公卫临床中心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中的排放标准。2023年全年共处理医疗废水34.58万吨,其中惠景院区31.11万吨,南院区2.92万吨,公卫临床中心5475吨。

2、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移交给湘潭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做进一步处置。2023年共处置医疗废物593.71吨,其中惠景院区510071.7㎏,南院区70998.94㎏,公卫临床中心12643.7㎏。

3、医院产生的其他危险废物(废油、废灯管)移交给湖南景翌湘台环保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做进一步处置。2023年共处置废油600㎏,废灯管362.5㎏。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一)污水处理的工作管理

1、我院原建设有四个污水处理站,2023年7月,惠景院区老污水处理站正式停运。目前,一共有三个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均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法”的二级处理。其中惠景院区一个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1800吨/天),南院区一个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500吨/天),公卫临床中心一个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100吨/天)。

2、我院三个污水处理站都是24小时运行,并有专人24小时值班。污水站设备齐全,并且都配置有备用设备,与维保公司签订了维保合同,确保设备问题能及时解决。

3、值班人员每天对污水站的污水进行取样4次并化验,主要是检测余氯,并填写工作记录本,发现异常情况会及时上报。

4、我院三个污水处理站均安装了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氨氮、COD、pH、流量、余氯),并联网备案,实时监控排放水质情况。

5、我院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了《环境监测合同》,严格按照国家对监测因子及频次的要求对各个污水站的排水水质进行检测,2023年的水质检测结果,各项指标均达到排放标准。

6、加强危险品的安全管理,盐酸、氯酸钠库房均有防盗设施,安装有监控设备,账目清晰,每天有药品消耗记录,并对库房设施有巡视检查记录。

(二)医疗废物的工作管理

1、医疗废物包装要求

损伤性医疗废物放入利器盒,其他类别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包装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的包装袋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

2、医疗废物收集要求

(1)放入包装袋或容器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2)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闭方式使包装物或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3)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和中文标识。

(4)医院污物的分类收集: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疗废物。

3、医疗废物登记要求

(1)科室与废物运送人员之间,废物运送人员与医废暂存间之间,医废暂存间与湘潭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之间,三个环节必须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双方签字。登记资料至少保存5年。

(2)我院医疗废物全部交由湘潭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处置,严格执行转移联单登记制度。登记资料至少保存5年。

4、医疗废物转运要求

(1)运送人员每天从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点。

(2)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

(3)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专用运送工具。每日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5、医疗废物暂存处要求

(1)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日。

(2)设专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设施规范,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易于清洁和消毒;避免阳光直射;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6、2023年各类废物的处置合同情况

(1)医疗废物有专人进行管理,并有专职运送人员、专职登记人员,五类医疗废物及污泥全部移交给湘潭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签订有处置合同。

(2)未被体液、血液污染的输液袋(瓶)集中存放,有专人分类打包,全部交由衡阳置道塑业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处置,签订有处置合同。

(三)其他危险废物的处置

我院产生的废油、废灯管主要来自机械设备的润滑油及日常照明设施,报废后用容器盛装后分类收集,并分类存放于危废库房内。每次处置时,与资质公司单独签订合同。

四、排污许可证

1、湘潭市中心医院(惠景院区)

排污许可证编号:12430300445339701Y002V

2、湘潭市中心医院(南院区)

排污许可证编号: 12430300445339701Y001V

3、湘潭市中心医院(公卫临床中心)

排污登记编号: 12430300445339701Y003W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22年7月26日,惠景院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了第二次修订,并在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审核、备案。

2022年7月26日,南院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了第一次修订,并在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审核、备案。

六、开展的其他工作

1、2023年组织开展了污水处理、医疗废物专业知识培训13次,专题会议25次,参加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培训会议4次。

2、共组织开展 “医疗废物泄露应急演练”和“盐酸泄露应急演练”共4次。

3、完成了本部、南院区、公卫临床中心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氨氮、COD、pH、流量、余氯)的验收备案工作。

4、完善了几个院区的环保手续,本部和南院区排污证进行了更新、变更,公卫临床中心完成了环保验收及排污登记备案。

5、7月,对老污水站管道进行了改造,老污水站废水接入新污水站一并处理,老污水站正式停运,大大节约了运行成本。之后拆除了老站盐酸储存箱,减小了化学品管理的安全隐患。

湘潭市中心医院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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