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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中心医院救护车、公务车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17    作者:     来源:     点击:


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 受 湘潭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对湘潭市中心医院救护车、公务车保险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中心医院救护车、公务车保险服务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XTJY20251107

二、采购预算:150000元/年,三年合计450000元

三、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号 标的物

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及服务内容 合同条款

整包 湘潭市中心医院救护车、公务车保险服务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付款方式: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注明是否有可能变动) 是 是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1.2供应商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由公司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承诺函;

1.3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1.4 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5年 11 月 18 日起至2025年 11 月 24 日止,每天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24号新城庭院B栋1楼);

3、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4、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①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书);②企业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或银行开户许可证;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所需提供的资料。携带U盘到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六、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 11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高新区芙蓉中路24号新城庭院B栋1楼)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相同。

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与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湘潭市中心医院官网》、《51医疗招标网》上进行公示。

八、质疑和投诉

1、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湘潭市中心医院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和平路120号

联系人:陈灿

电话:0731-58265985

采购代理机构: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24号新城庭院B栋1楼

联 系 人:冯理理

联系电话:0731-58525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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