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公告栏

您的位置: 首页 > 公告栏 > 正文

2025年湘潭市中心医院人才引进(上海专场)C类岗位(第一批)体检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8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智汇潇湘 聚才湘潭”2025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上海专场)公告》要求,现将第一批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第一批体检名单见附件1。

二、集合时间

1219日(星期)上午7:30

三、集合地点

湘潭市中心医院公惠综合楼后停机坪(地址:湘潭市雨湖区车站路16号原公安局北院)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或报名表)、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参加体检并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2.体检前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3.考生集合后集体前往体检医院,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体检纪律(见附件2)。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工作人员私下接触。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增加吸毒项目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联系电话

   湘潭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   0731-58214900

附件:1.2025年湘潭市中心医院人才引进(上海专场)C类岗位第一批体检名单

2.体检纪律要求



湘潭市中心医院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1

2025年湘潭市中心医院

人才引进(上海专场)C类岗位第一批体检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岗位代码

报考岗位

准考证号

备注

1

邓薇

30101

内科医师

2025C043


2

胡湖

30101

内科医师

2025C040


3

张乐

30106

护理人员

2025C052


4

胡石

30106

护理人员

2025C051


5









附件2



1.按要求填写体检表中由本人填写的部分。体检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方式作假作弊。如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作体检不合格或者取消招资格处理。

2.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指挥,体检过程中应统一行动。

3.不得扰乱体检秩序,不得高声喧哗、大吵大闹,体检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

4.体检工作进行期间不得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5.体检对象对当场能做出结论的体检项目有质疑的,应在本项目检查过程中提出异议,并当即由医生进行检查且确定结果。

6.应自觉接受规定项目和专项检查。体检对象在体检中拒绝接受规定项目或专项检查的,按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7.家长、亲友等无关人员不得随从前往体检医院。




上一篇:湘潭市中心医院基建维修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下一篇:2025年湘潭市中心医院工会会员生日福利蛋糕劵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成交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