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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中心医院小型机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5    作者:     来源:     点击:

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湘潭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对湘潭市中心医院小型机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中心医院小型机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XTJY20240315

二、采购预算:13万元。

三、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品目分类

标的物

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及服务内容

合同条款

服务

湘潭市中心医院小型机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湘潭市中心医院小型机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1、服务期限:甲方根据湘潭市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进度及维保实际情况约定合同期限

2、付款方式:根据湘潭市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进度及维保实际情况按季度支付

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注明是否有可能变动)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1.3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明材料;

1.4供应商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由公司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承诺函;

1.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投标人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询记录;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说明。

说明: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03 月 26日起至2024年4月1 日止,每天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24号新城庭院B栋1楼);

3、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4、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①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书);②企业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或银行开户许可证;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所需提供的资料。携带U盘到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8 日 10时 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24号新城庭院B栋1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进行公示。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湘潭市中心医院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和平路120号

联系人:刘滢

电话:0731-58214820

采购代理机构: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24号新城庭院B栋1楼

联系人:冯理理

电 话:0731-58525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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