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湘潭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对湘潭市中心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系统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中心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系统服务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 HXYDZ-20230515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金额: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整包 |
湘潭市中心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系统服务项目 |
1套 |
250000.00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 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技术及服务内容 |
合同条款 |
整包 |
湘潭市中心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系统服务项目 |
对全院的不良事件进行管理,包含PC端、移动端(支持企业微信版或钉钉版),含事件上报、流程管控、统计分析、质量管理工具等。具体内容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运行并供采购人正常使用。 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系统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0%,维保期满后无息支付余款10%。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成交供应商开具。 |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否( )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4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5申请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处罚期尚未届满)等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不接受为联合体的供应商。
三、 磋商保证金
3.1保证金的金额为:叁仟元整(¥3000.00元)人民币
3.2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
3.3保证金提交方式:应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的账户转账交至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效。退还时将以“保证金凭证”为依据进行退还。
户 名: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车站路支行
账 号:18-192101040005153
注:交纳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湘潭市中心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系统服务项目”的磋商保证金,如果没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4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投标截止时间,磋商保证金查询未到账的,视同为没有提交磋商保证金,投标无效。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4.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持①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②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营业执照副本;以上①-③项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并请于2023年 06 月28 日起至2023年 07 月05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7:30 (北京时间),到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现场获取磋商文件,不符合要求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概不接受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等同于报名,不再有其它报名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4.2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5.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07 月 11 日 09 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 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5.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5.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本邀请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湘潭市中心医院网站》发布。
七、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湘潭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喻平
电 话:0731-58214820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和平路120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恒、王艳
电 话:0731-58563896
地 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