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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中心医院本部停车场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邀请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03    作者:     来源:     点击:

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湘潭市中心医院本部停车场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资格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编号

1、招标项目名称:湘潭市中心医院本部停车场外包服务项目

2、招标代理编号:XTLWQ-2023-02009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标的物名称

数量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承包费下限

1

整包/C23119900

湘潭市中心医院本部停车场外包服务项目

1项

1、承包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叁年。

2、承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支付方式:自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每季度向招标人支付本季度承包费用,先交费,后使用。

2850000元(950000元/年)

三、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具有省级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备案证》,且在有效期内。

3.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3.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8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截图、信用报告并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9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4.1凡有意参加投标活动的,请于2023年4月3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芙蓉大道8号厚和大厦19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缴纳。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提交首次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大道8号厚和大厦19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5.2首次投标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6.2、缴纳方式: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3年4月23日17时00分之前以银行转账形式足额转帐到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账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湘潭市中心医院本部停车场外包服务项目”。转账后,致电周会计(0731-58399777)查询已到账,视为已缴纳,否则,将被认定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账号如下:

帐号全称: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

开 户 行:长沙银行湘潭分行

银行帐号:800222425609017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地点

7.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index.html、《湘潭市中心医院》http://www.huijing.org/。

7.2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疑问及质疑:

8.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8.2投标人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湘潭市中心医院

地 址:雨湖区和平路120号

联 系 人:徐庆浩

电 话:0731-58214864

招标代理机构: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银河 朱著

电 话:0731-58399779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大道8号厚和大厦19楼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投标人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反面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请将此身份证明单独另备一份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于开标现场身份验证时使用。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本人 (姓名、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正面

反面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请将此授权书单独另备一份

连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于开标现场身份验证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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