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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中心医院儿童诊疗中心七楼儿科二区(重症监护室)装饰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28    作者:     来源:     点击:

采购人审核意见:

(签章)

湘潭市中心医院儿童诊疗中心七楼儿科二区(重症监护室)装饰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湘潭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对湘潭市中心医院儿童诊疗中心七楼儿科二区(重症监护室)装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中心医院儿童诊疗中心七楼儿科二区(重症监护室)装饰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 HXYDZ-20221244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最高限价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整包

湘潭市中心医院儿童诊疗中心七楼儿科二区

(重症监护室)改造项目

1

427000.78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品目号

标的

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整包

湘潭市中心医院儿童诊疗中心七楼儿科二区(重症监护室)装饰项目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若有)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1、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要求进行保修。

2、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1、工期:自开工令发布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完工并验收合格。(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项目现场:湘潭市中心医院。

3、付款方式: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经采购人同意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经审计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若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则在七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成交供应商开具。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1.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书面承诺(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1.4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申请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处罚期尚未届满)等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证书,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2.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2.4供应商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并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不接受为联合体的供应商。

三、 磋商保证金

3.1保证金的金额为:伍仟元整(¥5000.00元)人民币

3.2磋商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帐方式提交,请供应商以单位基本账户转账交至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必须保证在开标前一天1700足额到指定账上,并确定已到账(以银行到账单为准),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中心医院儿童诊疗中心改造项目 ”,将付款凭证复印件放在响应文件中,否则,将被认定为没有提交保证金。

户 名: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车站路支行

账 号:18-192101040005153

3.3保证金查询未到账的,视同为没有提交保证金,投标无效。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4.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携带①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②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上①-项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各壹份(留存备案)请于 2022 12    28  日起至 2023  01    05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 12:00,下午15:00 17:00 (北京时间),到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708室)现场购买磋商文件,不符合要求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概不接受报名。购买磋商文件等同于报名,不再有其它报名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获取文件时交纳,售后不退。

4.3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5.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3   01    10    09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708室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5.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5.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湘潭市中心医院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湘潭市中心医院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0731-58286340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和平路120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周恒、王艳

电 话:  0731-58563896  

地 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708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供应商代表进入会场需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新冠疫苗接种记录,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2、外来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入会场还必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①最近14日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封闭封控区城、发生疫情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②非绿码者;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4、供应商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响应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响应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消毒处理。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供应商代表和响应文件进入开标室时进行消毒处理。所有供应商代表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响应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供应商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供应商代表须出示绿色健康码,黄码或红码将被劝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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