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湘潭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对湘潭市中心医院门诊一楼流程及一楼部分区域升级改造配套服务项目,委托代理编号:DXZB-20220414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中心医院门诊一楼流程及一楼部分区域升级改造配套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DXZB-20220414。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整包 |
门诊一楼流程及一楼部分区域升级改造配套服务 |
一项 |
211680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整包 |
门诊一楼流程及一楼部分区域升级改造配套服务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
是(√ ) 否( ) |
是(√ )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书面承诺(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参与本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未列入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和《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书面承诺(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未被列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记录。
7、其他说明。如其他组织投标,以上第2条应为:组织负责人提交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第3条应为:负责人提供该组织合法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8、投标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注: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材料,并将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留存招标代理机构,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合、超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将被拒绝接受购买招标文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2),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金侨尚东D栋1707房)。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湘潭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731-58286340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和平路120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柳 肖伟能
电 话:0731-58390160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金侨尚东D栋1707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