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中心医院的湘潭市中心医院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委托代理编号:ZHZB-220305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中心医院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ZHZB-220305。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服务年限(单位:年) |
预算(元) |
整包 |
湘潭市中心医院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1 |
298000.00 |
4、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5、供应商确定:本次最终确认综合总分排名第一名、第二名的两家供应商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每家供应商承担本院9台救护车和1台公务用车1年的维修和保养工作任务(具体车辆以成交后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关。
1.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最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及相应技术服务能力;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加盖公章或作出相关承诺原件加盖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社保及交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处罚期尚未届满)等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仟元整。
3.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
3.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至中介代理机构保证金账户。
3.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5、中介代理机构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户 名:湖南朝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金桥支行
账 号:88280309000019050
3.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在中标公告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3.7、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查询未到账的,视同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
四、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澄清答疑发布: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14日9:00时~2022年4月2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到湘潭市岳塘区吉安路179号云盘华厦佳园15栋12316室湖南朝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原件购买磋商文件,购买磋商文件等同于报名,不再有其它报名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4.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index.html)上发布,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岳塘区吉安路179号云盘华厦佳园15栋12317室湖南朝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无效。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邀请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index.html)进行公示。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湘潭市中心医院
地 址: 湘潭市雨湖区和平路120号
联 系 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0731-582142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朝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吉安路179号云盘华厦佳园15栋12316室
联 系 人:陈浩谭晓佳 联系电话:0731-5856120618007328058
★温馨提示: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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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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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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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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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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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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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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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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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参加: □ 开标 □ 评标 |
开评标室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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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
□有 □无 |
是否在2021年月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否 □是,到达时间为: |
2021年月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
□否 □是,接触时间为: |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
2021年月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
□否 □是 |
离开湘潭市去往:返潭日期: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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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
从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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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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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