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湘潭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对湘潭市中心医院惠景院区9号楼生活冷水泵升级更换改造项目(委托代理编号:DXZB-20210722-2;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中心医院惠景院区9号楼生活冷水泵升级更换改造项目
采委托代理编号:DXZB-20210722-2
2、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预算(元) |
1 |
湘潭市中心医院惠景院区9号楼生活冷水泵升级更换改造项目 |
1项 |
268000元 |
3、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整包 |
湘潭市中心医院惠景院区9号楼生活冷水泵升级更换改造项目 |
湘潭市中心医院惠景院区9号楼生活冷水泵升级更换改造项目 |
湘潭市中心医院惠景院区9号楼生活冷水泵升级更换改造项目 |
付款方式和条件: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工程完工后,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付至总合同金额的65%,经审计后付至审计金额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3)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3);
1.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复印件;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②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构出具的依法免缴收费的证明原件。
1.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要求符合湘建建[2015]57号《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文件规定。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注:以上述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不一致或者没有注明单位名称的,须提供缴费有效时间段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3)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3);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②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构出具的依法免缴收费的证明原件。
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8、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金侨尚东D栋1707房)。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湘潭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807325672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和平路120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理理
电 话:0731-58390160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金侨尚东D栋1707房
附件1: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采购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页码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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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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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
投标人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 (姓名、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