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潭市中心医院招生简章有关规定,我院已经完成2019年第一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住培医师招录工作,根据湖南省卫健委下发的招生任务,我院还有部分专业基地未能完成任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提出的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根据《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9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湘卫函湘〔2019〕273号)》有关文件精神,我院现面向全省公开招录第二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住培医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招收对象
①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临床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包括中医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口腔颌面外科今年停止招生);
②湖南省内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在医疗岗位工作,需要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以上对象均需能坚持按国家培训标准和培训基地的管理要求,完成规定时限的培训。
⑤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学历者可放宽至38周岁)。
本科生培训年限为3年,科学学位硕士、博士为3年,专业硕士学位为2年,专业博士学位为1年,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顺延,但顺延期间培训基地不承担其培训费用。
培训将按照卫生计生委和我省相应专业培训标准及要求实施,采取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以临床实践为主的培训形式。
5.报名方式:登陆湖南省卫生科教信息服务平台(http://hunan.wsglw.net)网上报名。
根据本人从事或拟从事的专业,在有培训资格专业的基地中申报志愿。②湖南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
③湘潭市中心医院现场审核(时间:2019年7月18日8:00—18:00,地点:住培办),报名对象需提交以下材料:
a.培训申请表原件(初审通过后可网上打印,单位人需所在单位签章);
b.本科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健康体检证明;
c.硕、博士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本科及硕士或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健康体检证明;
d.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及执业证者须提交两证复印件;
f. 凡参加面试的住培医师,必须提供由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包括:三大常规、肝肾功能、腹部彩超、心电图、X光胸部正侧位片等体检报告单原件。
专业基地
| 内科
| 外科
| 妇产科
| 儿科
| 急诊科
|
招录人数
| 15
| 5
| 0
| 3
| 2
|
专业基地
| 眼科
| 耳鼻咽喉科
| 康复医学科
| 麻醉科
| 放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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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人数
| 2
| 2
| 2
| 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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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基地
| 医学检验科
| 临床病理科
| 口腔颌面外科
| 全科
| 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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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人数
| 1
| 2
| 0
| 8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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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基地
| 超声医学科
| 放射肿瘤科
| 医学遗传科
| 神经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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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人数
| 3
| 2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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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补录调剂招生参考湖南省卫健委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相关通知规定。
二、考试形式及内容
1.由湘潭市中心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组织初审后,由医院公布考试通知(考试时间:2019年7月19日,地点待定)。
面试:考核临床技能操作,临床思维、应变、表达能力。
三、录取
按照公平公正、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志愿顺序,依据招录计划和考试考核结果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也可自行登录湖南省卫生科教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四、住培医师待遇
1.无需缴纳相关培训费用。以住培医师身份与医院签订培训协议,按照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制度进行管理。
2.档案管理及基本社会保险:社会人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委托人才交流中心管理(费用自理),我院发放基本工资及购买基本社会保险;单位人由委托培养单位管理人事档案、发放基本工资及购买基本社会保险。
3.可提供住宿,有热水器、空调等家用电器,费用自理。
4.生活补助:根据医院相关文件发放,参照医院同年资医生标准发放。
5.符合条件的住培医师在规定年限内可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职称考试;并协助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
6.完成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由国家卫计委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7.培训结束后,具有研究生以上毕业证,学位证,英语六级证书,计算机二级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规培期间表现优异者,通过湖南省卫生计生委人才录用考试者,可有优先留院工作机会。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和平路120号,湘潭市中心医院科教科住培办,邮编411100, 电话:0731-58214888
刘老师:13762226067 QQ号:19731094
2019湘潭市中心医院住培QQ工作群:646145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