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湘潭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就湘潭市中心医院电梯采购项目,(委托代理编号:XTLW-2019-1069)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中心医院电梯采购项目
1.2采购代理编号:XTLW-2019-1069
1.3 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
|
1
| 湘潭市中心医院电梯采购项目
| 一项
| 500000.00元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②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构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3)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盖章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
(6)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记录。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电梯制造商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唯一授权书原件(授权书格式自拟),并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安装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即本项目的安装及售后均由制造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万元整(人民币);
3.2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
3.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3.4各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变更备案。
3.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4.1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0年3月16日9: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
4.2请从2020年3月4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4.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5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湘潭市中心医院
联 系 人:黄瑛
电 话:1305514420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银河
电 话:13317322789 0731-58399777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大道8号厚和大厦19楼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