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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中心医院(南院)供配电系统建设改造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日期:2020-05-06    作者:宣传科管理员     来源:     点击:

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湘潭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对“湘潭市中心医院(南院区)供配电系统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中心医院(南院)供配电系统建设改造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20)0094号

3、委托代理编号:JYCZ202003153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品目名

标的名称

预算(万元)

C020302

湘潭市中心医院(南院)供配电系统建设改造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5万元

6、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的物

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服务要求

合同条款

湘潭市中心医院(南院)供配电系统建设改造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为湘潭市中心医院(南院)供配电系统建设改造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1、服务期限:服务时限从服务合同签订开始至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及竣工决算编制完成止(含财务决算编制)。

2、付款方式: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随工程进度款及计量情况,每季度支付一次。每次支付按委托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后,根据所完成工程量计量和对应的服务费率计算金额的70%支付,但累计支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70%;

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档案达到发包人预验收条件且项目结算已经政府投资审计部门审结且付款条件符合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工程结算后付至合同审结金额的100%;

所有工程付款不计延期支付利息。

付款时,承包人提供符合发包人计账要求的等额增值税发票,支付至合同约定账户。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是( √)

否( )

否(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法人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②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构出具的依法免缴收费的证明原件。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单位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多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整)。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前通过公司基本账号转账至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开标前一个工作日投标保证金须到达指定账户,否则,其投标无效,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于开标现场递交。

账户名称: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

开 户 行:华融湘江银行莲城支行

银行帐号:88040309 0000 00461

特别提示:

1、 开标现场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保证金情况,以采购代理机构核对投标人单位账户相符的转账凭证为准。

2、保证金到账情况请及时关注,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财务许会计0731-55571802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3、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0年5月6日起至2020年5月12日止,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点00分,下午14点00分到17时00分(北京时间,双休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在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湘潭市湘潭大道281号万达广场B座25楼25224室)。

3、磋商文件售价均为400元(现金),购买磋商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4、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投标人携带本磋商公告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购买。

5、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等均采用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湘潭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经采购人授权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成交单位收取成交服务费50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湘潭市湘潭大道281号万达广场B座25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代表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保证金缴纳凭证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湖南政府采购网》和《湘潭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湘潭市中心医院

采购人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和平路120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567321000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281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25楼

联 系 人:刘凌杰 许 丹 张 维

联系电话:0731-58262652

采购代理机构收费账号:

采购代理成交服务费汇至以下账号:

账户名称: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

开 户 行:华融湘江银行莲城支行

银行帐号:8804 0309 0000 00461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出示“电子健康卡(码)”。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统一验证。

2.投标人代表进入开标现场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②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健康码为红色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开标室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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