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卫健委放宽“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项目准入条件,现有子女为重度残疾且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可享受免费助孕。
2017年3月,湖南省卫健委与湖南省财政厅联合在全省全面推行“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项目,向现无存活子女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妇一方为湖南省户籍,且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下、经诊断符合不孕不育症治疗的家庭,实行免费助孕。
此次条件放宽后,凡是满足现有子女为重度残疾且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夫妇一方为湖南省户籍,且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下、经诊断符合不孕不育症治疗等三项条件的家庭,也可享受免费助孕。
项目服务内容涵盖优生健康教育、生育力评估、生育指导、不孕不育症诊断、助孕治疗条件评估、孕前咨询指导、助孕手术治疗(人工授精或试管婴儿)、跟踪随访等再生育技术服务。
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爱心助孕补助费用由省级财政承担。其中,人工授精助孕(含术前常规检查费)6000元/周期/对夫妇;试管婴儿助孕(含术前常规检查和解冻周期助孕费)42000元/对夫妇。
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需由夫妇双方共同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湖南省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申请表》。
经乡镇(街道)、县级计生部门逐级审核相关信息,审批通过后,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为服务对象开具《湖南省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介绍信》。
最后,服务对象携带《介绍信》、身份证、结婚证等到湘潭市中心医院生殖与遗传中心接受免费辅助生殖助孕治疗。
湘潭市中心医院生殖与遗传中心作为此项目的定点医院,其试管婴儿成功率达65%以上,是目前全国唯一一家开展了第三代试管婴儿技术的地市级辅助生殖机构,也是湖南省仅有的三家具备供精助孕资质的生殖中心之一。
文/杨霜